Follow

导 言 我们的栖身地——今日美国——乃是世界上言论最为开放的社会。美国人在思想和言论方面,比起其他任何国家的人来说,都更为自由;而且这样的自由胜过了以往任何时候。我们可以曝光各种秘密,不管来自政府大楼 还是私家卧室。我们可以批评执政的官员,他们彼此之间也在积极地互揭老底儿,丝毫不用担心会有什么后果。印刷品、广播电视、互联网,无论哪种形式,法庭基本上都不会阻止人们按各自的心愿发表意见。甚至那些令人厌恶 、耸人听闻的言论,谈政治的、玩艺术的,也可以完全自由地进入思想市场。

其他一些看起来与美国相似的国家——举例而言,比如英国——在关于什么可以说、什么又不可以说这个问题上,往往设定了更多限制。

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差异?我们所 享有的非同寻常的自由又从何而来?答案似乎不言自明,那就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the First Amendment)。这条修正案特别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剥夺言论或出版自由…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但是,仅靠这条十四个字的规定本身,造就不了我们的伟大自由, 因为在过去数十年间,它并没有为批判性言论提供应有的保护。

1798年,也就是第一修正案被列入宪法的第七个年头,国会制定了一部法律,以惩治丑化总统的言论。因为撰文嘲讽亚当斯总统(John Adams),一些编辑锒铛入狱。一个世纪以后,因为批评威尔逊总统(Woodrow Wilson)的政策决议,几个可怜虫冒犯了国会制定的另一部法律,被判二十年监禁。

在今天,每一位总统都成了批评和嘲讽的靶子。就算最刻薄的 批评家,如果因言获罪,都是我们难以想象的。即使他/她有可能被告上法庭,法庭也会以与第一修正案冲突为由,拒绝受案。可见,这一有关言论与出版的十四字条款,背后暗流涌动,而涵义已然今非昔比。更准确地讲,法官 和社会公众对于这十四字条款的理解,发生了改变。

t.me/private_channel_c14370a/1

Sign in to participate in the conversation
Qoto Mastodon

QOTO: Question Others to Teach Ourselves
An inclusive, Academic Freedom, instance
All cultures welcome.
Hate speech and harassment strictly forbidd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