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终于降温了,我又可以穿自己喜欢的秋装了。今儿早上又穿上了这件大色块拼接的宽松毛衣,里面穿了costco 34°秋衣(aka我的秋冬春三季半永久皮肤),穿的时候突然想起来很久之前的一件小事儿。
那时候我刚来美国念十一年纪,开学的第二周,还是九月份,威斯康辛州就已经比较冷了。那年是在公立高中念的,也没校服,我早上起来穿了从中国带过去的背靠背厚帽衫,准备上校车上学了。然后就被当时的home stay拦下来了,她大惊小怪地勒令我回屋换衣服:因为我昨天已经穿过这件帽衫了!如果我连续两天穿同一身衣服,同学们会觉得我昨晚没回自己家,夜宿了其他地方并且乱搞了男女关系!
我当时年纪很小,又人生地不熟,连英语都说不太好,所以就听她的话,接受了这个混蛋逻辑,回屋换衣服了。
后来再看美剧,也有不少桥段来印证homestay当时的逻辑:男女主被抓包的时候往往就是因为其中一个人穿了昨天的衣服。
现在想来,这种逻辑就是傻逼啊!又不是贴身的内衣内裤需要每天都换,外面的帽衫或者毛衣又没脏,有什么必要穿一次就洗?从“你连续两天穿了同样的衣服”推导出“你昨晚乱搞了男女关系”更是莫名其妙!就不许人家就是喜欢穿这件衣服, 连续穿两天嘛!用这种完全不成立的傻逼逻辑去推导高中生简直就是又猥琐又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