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搬运得到顾衡老师的一个内容,他讲《上帝之饮》这本书介绍的,主要是讲了六种影响人类的饮料历史,包括咖啡,茶,啤酒,葡萄酒,烈酒,可口可乐。
这一段讲烈酒的内容很有意思,跟你分享。
烈酒就是蒸馏酒,所谓蒸馏,就是对液体进行加热。液体中不同成分的沸点不同,可用这个办法把不同成分进行分离。
比如你把葡萄酒加热,因为酒精78度就沸腾了,而水需要100度,那你把葡萄酒加热到78度,再把蒸汽冷凝,就会得到浓度很高的酒精。
所以,蒸馏酒的基本成分就是酒精和水。那酒好不好,就取决于那点杂质了。所以对于蒸馏酒、也就是烈酒来说,原料就非常重要了。
以蔗糖蜜为原料的蒸馏酒叫朗姆酒;
以土豆为原料的蒸馏酒叫伏特加;
以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叫威士忌;
以水果为原料的蒸馏酒叫白兰地。
不过这个分类也并不绝对。著名的灰雁伏特加,就是用小麦,而不是土豆酿造。中国白酒也是蒸馏酒,以谷物酿造的。
是谁第一个想到用蒸馏技术来做酒呢?
公元八世纪左右,阿拉伯人提取高纯度的酒精,是作为炼金术的一个原料。炼金术士的想法是:一种能燃烧的水,一定有什么魔力。
后来这种酒就传到了欧洲。那欧洲人既然有啤酒、有葡萄酒,为什么要做蒸馏酒呢?这里要解决的其实是个效率问题。
威士忌,热量是同等体积谷物的五倍,相当于压缩饼干,遇到丰年粮食吃不掉,酿成烧酒来储存,其实是个很好的办法。
美国国父华盛顿,他们家原来主营业务是酿酒,他家的酒厂是全美国最大的,威士忌年产量最高的时候超过了1万加仑。
华盛顿有这么大产业,他又以一己之力挑起了七年战争,导致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领土变更。
但是华盛顿第一次竞选弗吉尼亚州议员,竟然失败了。第二次,华盛顿请每个选民喝了一品脱啤酒、一杯葡萄酒和一品脱朗姆酒之后,顺利当选。
因为当时弗吉尼亚有投票资格的选民只有不到1000人,这点酒钱,对华盛顿不是个事儿。
说到美国,就必须要提一下于1920年正式生效的第十八条宪法修正案,也就是禁酒令。这个禁酒令规定,全国范围内,禁止酿造、运输和销售酒精饮料,酒精含量超过0.5%的,都在被禁范围。
但是,禁酒令只是禁止酿造、运输和销售,喝酒并不违法,拥有酒也不违法。所以在禁酒令生效之前,有钱人就抢着囤了一大堆。这么着,这个被胡佛总统称之为“一次动机高尚的尝试”,只是坑苦了穷人而已。
禁酒令实施后,不仅导致了私酒泛滥,还摧毁了美国整个酿酒行业。1933年,第十八条修正案被废止后,美国已经没有合格的酿酒专业人士了。一种文化、一种技能被破坏和中断后,就像一株植物被连根拔起一次,要想恢复到以前,谈何容易?美国到今天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酒,与这段经历有很大的关系。
禁酒令让美国社会付出的另一个代价,就是黑帮崛起。
美国黑帮里最有名的,当然是纽约五大家族,相比于它们的内敛和老辣,芝加哥的卡彭就菜得多了。卡彭这个人,名气主要来自于他张扬的个性。他公开承认自己是个私酒贩子,还在报纸上写文章,说我为了芝加哥人民能喝上一小口酒真是操碎了心,你们还不知道感恩嘤嘤嘤。得瑟了没几年,FBI就从财务入手,以逃税定了卡彭的罪。
那么,禁酒令这个今天看起来如此荒谬的宪法修正案,当年怎么就能通过呢?这是源于一系列机缘巧合。重要的大概有这么三个:
首先,1920年前后,美国正处于第三次宗教大觉醒时期。所谓宗教大觉醒,你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周期性的宗教狂热吧。
第一次狂热,导致了独立战争,觉得我们美利坚是山巅之城啊,怎么可以屈服于英国的暴政呢?
第二次导致了内战,我们美利坚,怎么可以有奴隶呢?
而这个第三次,就是禁酒,我们美利坚,怎么可以有酒鬼呢?
其实在通过第十八条宪法修正案之前,美国就已经有12个州通过了禁酒令。
其次,1870年,美国通过宪法第十五条修正案,给予黑人男性投票权,而白种女人却没有。这个就让白人觉得心里不是滋味,给予女性投票权的呼声越来越高。到1920年,女性投票权已经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所以在禁酒令通过没多久,也就通过了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给予女性投票权。所以,当时的政客都知道,妇女马上就要有投票权了,根本不敢得罪女性这个无比庞大的潜在票仓。而女性,正是禁酒运动的主力。
最后一个原因,这不正赶上一战了么?好巧不巧,美国的酿酒业一直是由德国人把持。百威的控股人就是个德裔,他年年开盛大酒会,给德皇威廉二世祝寿,非常猖狂。等到美国参战,德国成为敌对国家之后,就没人为酿酒业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