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庄说:“最为中国社会独具的,而在一部中国历史上占了重要角色的便是士大夫。自从封建消灭而入于大统一的中国,无统治阶级统治部族的特殊拥护,而孤立于上的皇室,君临版图极大而社会结构以宗法农村为主体的中国,士大夫阶级一直是中国的准统治阶级。他们从政问政的性格最发达,不是想做‘大臣’,即想做‘权臣’。经过近代意识的转变,‘大臣’即是救国志士,‘权臣’便是政党领袖。……”近代“打天下”需要“一套理想”。谈“理想”是中国近代许多知识分子的乐事和特长。所以,在变革运动的初期他们得到实际的行动人物藉重,因而这两种人物大致可以相处得不错。可是,等到新的统治结构出现以后,实现的问题逐渐来临,理想的问题逐渐褪色,权力的一元化问题成为转变的枢纽。随着这一转变,行动人物和观念人物无法不起分化。在观念人物之中,比较能放弃理想而自认为目的已达的人又变为辅治阶层。比较坚持原有理想而又天真的人慢慢滋生一种被诱拐(being betrayed)的感觉。当有别的机会时,这类的人可能投奔别的公司行号。第一流而又有独自思想的人,不是别立门户,就是遗世独立。
行动人物和观念人物的这种分化实在是动理(dynamism)上不易避免的结果。因为,行动人物和观念人物不仅在基本的想法上不同,而且在性格形成方面也不同。他们是一个运动中的两种异质要素。
行动人物的基本兴趣是成功。至于怎样成功的,使用什么手段成功的,是否由于因缘时会,是否由于巧取豪夺,对于这些问题他们认为是些空洞的问题。他们对于空洞的问题向来不感兴趣。行动人物在必要时也标榜一些主张。他们之所以如此,主要的作用是把主张当做结纳精干并吸引人众的工具。至于标榜的主张是否实行,那要看对他们同他们的团体是否有利。他们口里似乎也强调理想,但是他们更重视现实的人身崇拜。当着理想可以用作人身的装饰时,他们拉拢理想。当着理想妨害人身崇拜时,他们可以翻修理想,不然就束之高阁。所谓意底牢结,他们弄成一种制度化的心理。所谓制度化的心理,就是一个团体或组织以内的每个分子必须共同承认的成文的甚或不成文的那些前提。既然如此,他们不太注意到这些前提的本身是否为真,而只注意到是否为团体所要求而且大众是否承认。即令这些前提是假的,但是,既然团体是这么要求而且大众又这么承认,所以也就是真的。既然这些前提是真的,于是在势力圈内的任何个人也得承认他们是真的。这种“真理观”的作用是为了抒发团体的意志,维持建制的尊严,并且延续组织的存在。在这一关联中,所谓的“真理”与权威是不分的。行动人物的这种真理观与科学上的真理观很不相同。科学上的真理观是,一个语句如果合于某一事实,那末它便是真的。最低限度,这种真理观不受情感的拨动和意志的支配。行动人物的真理观是,因为我们需要它是真的所以它一定得是真的,至于是否合于事实那是次要的问题。就事论事,这只能算是一种团体应迫(group imperative)。
正如霍弗尔(Eric Hoffer)所说的,真正的行动人物并非要改造世界,他只要占有世界。他的内在冲动是要掌握和控制,并令既得权力能够行使。
在这类要求之下,他要以制度来规范人众的行为。人众的任何重要的自发活动都在可疑因而当禁之列。在对付人众时,他们好诉诸镇制力和官司制度。因为,使用这类工具最可靠。为了保持权力,他们可以用自己创造的方法,可以用外来的方法,可以用古旧的方法,甚至也可以用敌人的方法。这么一来,彼等于不知不觉之间,变成了为权力而权力。
《中国文化的展望》 殷海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