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汉简等研究里看到一些比较让人惊讶的点。
一个是汉朝法律禁止卖家人。卖妻儿包括妾,处以流刑,卖父母是死刑。汉朝也没有奴婢市场,这个从各方面可以印证,所以奴婢禁止公开买卖最少是没问题的。唯一例外的是大饥荒的时候,这个时候会默许抵押家人,三年后不能赎回就为奴婢。但是这个东西官方也不提倡,所以承平年间就会把这些奴婢认为非法,从而放良。刘秀在位期间就多次给这些奴婢放良。
所以私人奴婢很多时候来源于西南少民的小孩。巴蜀富商起家基本上都是掠西南少民孩子卖去中原当奴婢,他们甚至有个专有名词“僰僮”来称呼这些小孩。僰僮和牦牛,都是当时巴蜀的特产。
虽然王子今没细说缘由,但是我从那个年代的记录来看,西南少民很可能是基本没有户籍的。汉朝的户籍管理非常严格,人口买卖的禁止大抵是从这方面来控制。有户籍的人不能买卖,但是没有户籍根本就没人管,就默许了。所以中原人被禁止买卖,西南少民没人管,因为对中原来说他们是不存在的人。
蜀汉其实和西南少民经常发生冲突,假如从这方面来看是能理解的。不过蜀汉粉基本没有正视过这点,只会说我汉昭烈帝仁义无双,西南少民竟敢犯上作乱。我诸葛武侯开发西南是有大功德的,你们这等刁民竟然不感恩戴德,还一反再反?emmmm,你们开心就好
第二个点是汉朝的妾有财产权。是的,有财产权,还可以提出离婚。汉简里有个官员的妾因为他要长期去一个地方任职,不乐意伺候了,提出分财产离婚,最后也成功了。此外还有丈夫死了,妾理当继续伺候妻子,但是妾也不愿意,要求离开,最后也能带着一部分财产离开。
关于女性人身权利,秦汉曹魏确实和后世差别很大。女性可以确定存在继承权。女性拥有爵位继承权,也拥有财产继承权。除了从父亲方面继承爵位财产,也可以从丈夫那方面继承(而且是妻妾都有继承权)。也由于女性被承认继承权,所以衍生出来的一系列观念就不一样。假如一个人只有一个女儿,他的一切就是那个女儿的,不存在绝后的说法,也不存在非要过继个谁来继承的说法(除非有皇位,皇位确实要儿子),因为女儿就是后。不过这个扯远了。
所以当时的家庭形态可能更接近于一夫多妻制,而非一夫一妻多妾制,因为妾和妻的分野远没有后世大,她们拥有很多人身权利,跟更后来是两码事了。
第三个点,这个从汉书看来的。关于妾的存在意义,在当时很可能出于现实的劳动需要。
汉书里有个官员要和妻子离婚理由就是善妒。那个官员离婚前给自己大舅子写了封信,解释自己为什么要离婚。
信函原文比较长,就不贴了,大概的意思就是,妻子善妒,不让纳妾,导致经常被子破了没人补,也长年没有新衣服。家里也没什么钱,没有僮仆,只有一个婢女。这个婢女包揽了所有的活,但是妻子还是经常打她,最近几个月把人打伤到下不了床,所以连饭都是他和孩子轮流做。他觉得这日子过不下去了,要离婚。
考虑到汉朝生产水平和商品交换情况,贵族女性织布也还是很常见,而即使在几十年前,纳鞋底还是妇女日常工作,农活休息的时候还得纳鞋底。汉代鞋底不可能比几十年前还坚挺,所以这也可能是常态。所以他们必须要有人干活。
假如自己不干这些活,就要分给妾和僮仆、婢女。僮仆可能是相对比较昂贵的劳动力,妾和婢女是较廉价劳动力,所以中层家庭的妾很可能主要价值就是劳动。
假如没妾和奴婢,因为汉代公务员工作日不能回家,只能住在宿舍,家务只能压在老婆孩子身上。陈群的父亲陈纪就有个做饭的故事。陈群的爷爷陈寔很明确没有妾,家里来了客人,陈寔招待客人,让陈纪去做饭,陈纪灶上弄了饭,就去听父亲和客人说话。后来陈纪和客人也聊上了,最后饭糊了。
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党锢之祸被牵连的士人失去收入来源大概也不富裕。陈家虽然也是世家,但是由于秦汉的分家制度,世家子弟不等于有钱。实际上有些世家子弟……也是得从小干家务的
@manul
一直比较好奇后世女性权利不断下降的具体诱因和机制是什么🤔
@hypatia 妇女史研究感觉没怎么深入这方面。假如要说我自己的理解的话,我觉得和税收形式改变有很大关系。
秦朝的公权是非常强的,人的非正常死亡只能让官方来,禁止私人处置。例如父母杀自己的小孩,先秦其实大部分时候是可以的。因为宗族制度是周朝统治的基础,很长一段时间内就是世官制,也就是这些东西都是继承来的,所以血缘所形成的宗族是一种基本单位,最后就是族长说了算,理论基础就是一种血缘构成的等级制度。宗族制度最兴盛的时候,父母杀子女是合法的。
秦朝公权扩张,要求每个人的权利都控制在政府手里,那肯定得打击宗族,所以需要小家庭制,他们的税收形式也倡导小家庭制。而汉朝继承秦制,所以秦汉社会和现代城市更类似一点,虽然宗族有影响,但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生活以核心小家庭为主。汉朝连祭祀权都被核心小家庭抓住了,宗族就非常松散,父权明显薄弱,和后世很不一样。秦汉户主在法律上对自己家的人也没有什么权力和义务,他们和现在的户口本上的户主差不多。这种小家庭观念在汉朝特别明显,他们经常在父母还活着的时候都要分家,不过更主要是在死后再分啦。
东汉后来出现人口大量流失,收不上税了,所以曹魏进行了税收改革。税收在魏晋南北朝是按照户来收的,他们把户分了等级,不同户税收不一样,所以大家庭就逐渐兴起。所以到南北朝,汉朝人分家笑话也不少。例如几个颍川人分家,分到最后还剩一棵树,他们商量了下,决定把这树劈开均分。我是觉得没什么问题,但是南北朝已经很不理解这种从秦朝到曹魏最常见的分家行为。
而且户主开始承担非常重要的法律责任,税收找户主,家里人有什么事找户主。户主承担了法律责任,户主权力也开始扩张。最后表现出来的就是父权的逐渐扩张。在这个期间,南北朝的女性权利就开始倒退。但是这个也不是一下子倒退的,有很漫长的过程。唐朝贵族和平民女性的权利也不是后世可比的。当然了,拿贱籍的都不能算人,这些人没有人该有的一切权利。
还有一点,秦汉和曹魏女性是社会非常重要的劳动力,他们对女性权利的保护其实很大一部分是为了保护珍贵的劳动力。农史我没有搞得很详细,所以不太清楚在后来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是客观还是主观地把女性劳动边缘化。东汉还有很理所当然的记载,某个女性耕了家里所有的地,她的废物丈夫被她指使去看着鸡啥的。(小家庭就是这样,就夫妻俩过活),也没有任何人觉得女性不适合种地。但是唐朝已经是“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因为没有男丁,田地都荒芜了。这种观念换几百年前大概就是打个问号吧,嗯。
其实这和现代也类似,女权运动就是从女性进入工厂拥有经济独立权才逐渐开始的。女性逐渐丧失劳动占比,权利确实会不断倒退,因为没有叫板的能力了。
@manul
感谢!好详细!
话说南朝和北朝各个国/朝代之间有没有区别?就 因为税制不同 所以影响也不同这样 。
东汉也是小家庭吗?印象中好像说东汉很多大庄园经济🤔(好像是后期动乱+人口流失)
嗯,之前也想过是不是农业生产力上去了所以不需要那么多女性劳动力了……但是你说的那个唐朝例子,有女性劳动力耕田却还是因为没有男丁而荒芜……感觉是不承认女性劳动?(按现代观念会觉得有生产产出是好事,为什么主动放弃)
@hypatia 每个国家都不一样,而且北朝还有少民习惯的影响,也会很不一样。南北朝国家太多了,而且我是为了搞三国同人才把秦汉三国史给捋了下(然而我只是想开个车,现在车已经不知道去哪里了),后续只是顺带看了下,没有很认真捋,魏晋南北朝经济史我至今停留在三国就没往下看了。而且南北朝史会很容易被什么“某某皇帝强奸自己姑姑之后,告诉姑父他姑姑暴毙了,然后把姑姑养在宫里当性奴”的社会新闻吸引注意力。然后就看不下制度史了(揍)
东汉也是小家庭为主。大庄园经济不是你理解的那样。我这么解释吧,家庭是有血缘关系构成的单位,但是这种庄园等于公司,经营庄园的核心家庭是老板,底下的奴婢等等才是干活的。庄园是一种生产组织,不是家庭单位。奴婢没有任何分配财产的权利,他们就是主家的财产。
而且就算是同样的有钱人,曹操妻妾加子女全部加起来大概是三四十人(一个冷知识,曹操有二十五个儿子),可是奴婢总共也不到十个。按照家庭来看,曹家在没分家之前肯定是大家庭,但是主家加奴婢往多里算也才五十人。但是卓文君嫁司马相如,她弄到自己该分的财产后,光是分到的僮仆就有100+。但是那会儿他们的家庭只有两个人。他们家庭比曹家小很多,但是加上奴婢,你猜谁能开始搞大庄园……
东汉大庄园经济的背后是土地兼并和大量失地农民,其实看东汉史你会发现他们社会矛盾蛮厉害的,能撑那么才死还……蛮神奇的
@manul
理清楚了!庄园里干活的是农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家里人……
对……我记得东汉庄园经济就是失地农民没办法活了只能去庄园干活……但是没关注家庭制度方面。
😆 是很认真的同人作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