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fume63 这条忘记贴图了,哈哈
另外,不大认同这段文字的表述。不是“国家”,而是社会,传统。
假如发现你愤怒的不是某个国家特殊现象,而是包括民主社会的普遍现象,那就超越了国家了。想要改变传统或人类社会,对不起,那太大了,谁都无力改变。
假如不公的根源是某国家的法律或制度,那争取平等权利是完全正义而且必要的。在中国更严重的是人权,连人权都没保障,其他权利更不要说了。制度性制造的不平等是如此广泛,根源应该都是没有民主自由人权。
而普遍的长期的愤怒又不可能改变时,这种愤怒就很危险,中国农民起义就是那种愤怒的表现。在小范围内鼓励这种愤怒只会把家庭毁掉,伤害周围的人。在更大范围,只会导致底层互害,被极权者利用,对自由民主人权没任何好处
@nil 有連結時通常不放照片避免失焦啦!😆
在我看來,呂頻的表述是精準的,正因為傳統意義上的社會各項機制都被國家以各種手段控制來取代僭位了,所以在中國這個案例而言,國家即是那個最大迫害者,父權僅僅是唯一權力的附庸,其他次位權力如資本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