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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老劉Dr. Liu ResearchTIPS
15小时前
对二大爷等人恶劣言论的举报是不是对言论自由的侵害?

我认为不是。首先,美国宪法保护言论自由的重点在于保护公民不会因思想言论受到政府公权力的迫害。这里有两个概念需要搞清楚,第一是言论,什么样的言论能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第二是迫害,政府对于言论者做出什么样的惩罚才叫迫害?

先看在对言论的定性上,美国法律的标准虽然相对于地球上的大多数国家是相当宽松的,但也并不是毫无底线的。那些直接煽动暴力,鼓吹恐怖主义的反人类言论,是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在这一点上,二大爷等人共情恐怖主义的言论,虽还算不上直接的恐怖主义言论,但已经相当接近底线了。按美国法律保护言论自由的精神,在和平年代,这种言论一般也是不会入罪入刑的,但是,这并不说明这种言论一定是没有后果的。

这就涉及到对第二个概念“迫害”这个词的理解了。这里的迫害一般是指对个人基本权利的剥夺和限制,比如因为言论就判罪入狱,限制人生自由等等。最极致的迫害就是用肉体消灭的方式使人闭嘴。所以对查理柯克的暗杀是最极致的对言论自由的伤害。至于事后很多人由于他们共情恐怖主义的言论被开除,被驱逐,或是被抵制。这是不是说他们就受到了迫害,他们的言论自由就被剥夺了?我认为不是。因为他们的基本权利并没有因为言论被剥夺,并没有被入罪入刑。

美国宪法只能保护你不会因为非暴力非恐怖主义的言论被入罪入刑,但不能保护你因为自己的不当言论受到别人的投诉和抵制。打个比方说,你辱骂别人或骂政府可能是在言论自由的范围内,只要你没有直接诉诸暴力或是威胁别人,美国法律不会因此把你投入监狱,这就已经体现了美国法律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但是如果有别人对你的言论不满,或是受到你的言论的伤害,要投诉你或是打官司告你。这时候你用言论自由来做挡箭牌就有些可笑了。换句话说,美国的言论自由可以保护你不会因仅言论就受到刑法的惩罚,但不能免除你可能因言论受到民事追究的后果。柯克一家完全可以就一些人的诽谤诋毁的恶劣言论提出民事诉讼。

简单来说,如果因为言论受到迫害,这是言论自由该管的事。但如果因为言论遭到别人抵制或诉讼,这和言论自由无关。再回到举报二大爷这件事上来,我虽然认为举报他并不是对他言论自由的伤害,认为这事和言论自由无关。但我个人对举报他也并不赞成。这是因为举报他对他带来的后果可能是致命的,对此我们是难以预料也难以控制的,这可能出于我对公权力天然的不信任。我支持号召大家对他的恶劣言论进行批驳,甚至对他进行某种商业上的抵制,但也不希望伤害他的基本人权。毕竟,人人都有犯错的时候,一个人因自己的不当言论所承担的后果,应该和这言论的恶劣程度有所匹配。

youtube.com/post/UgkxQH1yTMy4p

老劉這麼好的頻道,訂閱數不算高實在可惜,可能和油管對保守者的刻意打壓有關,也因為此不願為油管貢獻內容,基本僅限於瀏覽
老劉評論中說:如果只是吊銷移民或入籍資格,這算不上迫害,如果遣返回他逃離的中國,就有點迫害的意思了,我想美國政府大概不會做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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