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没有指责任何人的意思,其次我就是随便说说,只是说一说我的个人观点。如果你觉得我在含沙射影,那我可能就是在含沙射影(
我觉得当你选择成为一个内容类账号的“上级督导机构”时,那应该为这个账号订立内容指导方针、应对投诉的处理方式和违规时的处理方法。不过看起来这个挂靠的监督机构并没有起到该有的作用,甚至联系不上账号的运营者。我相信这个监督机构一定是从中国的金融行业中学习的监管经验。
此外作为一个版权左人,我认为任何公开发表的东西都有被任意署名转载的权利,这有助于保留信息。请注意我的用词,我说的公开发表的东西是指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某种形式获得访问的,例如公开发表的微博、论文、书刊等,但如果是需要获得某种权限才能访问的,例如朋友圈(需要成为好友才能看到),非公开QQ群、微信群内的消息(进群需要经过同意的)则不适用我的观点。
最后作为一个成年人,我认为署名转载是基本尊重。谈及“保护作者”,我认为除非作者出于自己的意志删除了内容,否则作者自己应当承担起保护自己的责任(例如匿名发表,或要求采访者使用化名或虚假身份描述自己)。另外,如果发现自己内容被盗而不知道去哪里投诉,这里给一个建议:首先向内容托管平台投诉。找到对应账号的实例,联系该实例的管理员。如果管理员不为所动的话,可以在fediverse里发帖,让人们知道他们的侵权行为,并号召大家屏蔽这个实例。
最后重复开头的强调:这只是我个人观点的表达,即我在诉说我认为的规则应该是怎么样的。你可以不赞同我的观点,也没有人强迫你赞同。如果我的观点引起你的不适,你可以选择划过这个post,也可以屏蔽我,或者屏蔽我所在的实例。
我硬盘里的盗版影视作品可能到死我都看不完,我要是带着这些硬盘移居日本,怕不是刚落地就得被枪毙。但是存档和囤积数据使我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