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0年制定的《工会法》明确了工会的职能,该法第七条规定:工会有保护工人、职员群众利益,监督行政方面或资方切实执行政府法令所规定之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资支付标准、工厂卫生与技术安全规则及其他有关之条例、指令等,并进行改善工人、职员群众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的各种设施之责任。”

但在落实过程中,对工会而言面临着一个必须要回答的问题:虽然工人与国家之间根本利益一致,但是,在国家利益与工人的个人利益、国家的长远利益与工人的眼前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如何处理?

这种利益的背后其实涉及到工会与行政机关、与中国共产党之间的关系。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的李立三认为这种矛盾是存在的。他认为,国营企业内部“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之间的矛盾”,“不能不反映到行政与工会的关系上,行政所处的地位与环境必然要多代表公的利益,而很难周到地照顾到每个工人的日常利益。工会是工人群众的组织,它所处的地位和环境不能不多关心每个工人的日常利益(即私的利益),而且只有多关心工人的日常利益,才更便利于对工人进行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教育”。他的处理措施是从“公私兼顾的观点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当行政与工会发生矛盾的时候,“提请党委讨论和决定。同时建议“行政应当尊重工会是工人群众的代表机关,不应当要求工会惟命是从,把工会变成行政机构的职工科或政治部性质的组织。”

当时邓子恢也持类似观点。他认为,工会“主要是为了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工会如发现某些政策对工人照顾不周,便应向政府提出建议,设法进行修改和纠正”,公营企业中的工会“常常表现与行政毫无区别,不能从维护工人利益出发做好工作”。邓子恢的观点获得了刘少奇的认可。刘少奇认为:“工会工作必须从普通工人的要求出发,力求实现他们一切合理的能够实现的要求,然后逐步地提高工人们的觉悟,来实现共产党的要求和目的。”然而邓子恢、李立三、刘少奇的观点受到高岗的批驳,而毛泽东支持高岗的意见。

最后的结局是毛泽东对李立三主持的全国总工会的工作进行了批评,李立三被指责犯了“工团主义”、“经济主义”、“主观主义”三大错误,被免去全总副主席、党组书记的职务。这场对李立三所谓“错误路线”的批判,直接导致了工会工作随即出现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

经此一事,在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以后,“工团主义”、“经济主义”像两把利剑,悬在工会干部的头上,束缚了工会干部的手脚。而另一方面,日趋行政化、官僚化的工会组织人员,也乐意借着这两顶帽子,名正言顺的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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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kanata

伯恩汉姆先谈了苏俄,他用三句话总结了苏俄的情况。(1)布尔什维克党在短时间内迅速消灭了本国的资产阶级。(2)用几年的时间,慢慢控制住了普罗大众。(3)掌权之后,开始与国外的“管理者社会”进行直接竞争。由于俄国的资产阶级势力本来就比较弱,沙皇的统治也不稳固,再加上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俄国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危机,所以第一阶段很快就完成了。而斯大林从默默无闻的无名小卒变成苏联的最高统治者,则意味着完成了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此前哪些没有多少人知道的“无名氏”逐渐掌握了新政权的核心位置,而完成了第一阶段的那些苏共早期领导人则在权力斗争中失势,基本上被斯大林杀光了,同时,“管理者”和官僚们也掌握了大多数的特权和优待。

但是,在伯恩汉姆看来,我们不要以为俄国发生的这些事情仅仅依赖于斯大林这类人道德水平的高低。假如斯大林没有掌权,列宁继续活了下去,那么事态的演变也并不会有什么不一样,这是由背后的历史逻辑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个人道德所决定的。

这一点,可以清晰地从“工人治厂”理念的演变中看出来。早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一直以“工人自己掌控产业“为口号,根据社会主义的正统理论,工人夺取产业的控制权是最革命的行为,因此要废除工厂的私有制度,让控制权为所有人公有。而工人们一开始也是照着这样做的,工人委员会也的确在工厂、商店、矿区取得了控制权。他们不仅赶走了工厂主,也赶走了督管和检查人员,他们要推翻旧时代的一切剥削,由工人们自己管理工厂。

然而这种情况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两个大问题出现了:第一个问题是工人自己管理的工厂运营效率普遍低下,第二个问题是不同的工厂之间无法进行有效的协调。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简单:工人委员们缺少专业知识,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不懂如何管理,也无法进行统筹协调。假如时间允许,那么工人们也许能够通过民主机制解决这些问题,但事实就是工人们没有这么多时间,这种机制也并没有出现。很快,工人委员会的职能就被“专家”们所取代了,尽管这时的工人委员会还保留着否决权和一定程度的裁决权,但实际的生产过程和协调任务已经落入了各种“行政委员会”之手。之后,工人委员会又失去了否决权,而委员会的组成也变成了一个国家代表,一个管理代表,还有一个名义上的工人代表。再往后,整个工人委员会都变成了空架子,失去了所有实权。到了1938年,工人委员会会就被解散了。“工人治厂”变成了“管理者治厂”。

工人们其实也意识到了自己正在失势,也采取了措施防止权力从工人委员会溜走,他们抵制国家派来的“管理人”,有时甚至将他们杀害。但是,每一次决定性的时刻,国家都支持了“管理者”而不是工人,不论是列宁在位的时候还是斯大林在位的时候都是这样。布党还为此专门展开了“专项教育行动”,试图“教育”工人们,“工人治厂”其实就等同于“管理者治厂”。文字的“教育”不见效之后,很快就换成了集中营和劳改营的“教育”。

列宁和托洛茨基在革命的早期都写过很多小册子,发表过很多演讲,意图证明“专家”、“技术人员”和“管理者”的必要性。列宁曾经强硬地宣布,“管理者”有权在工厂实行独裁。他说,在一个工厂里面,“工人民主”,实际就等同于“管理者独裁”。列宁主义的两大分支,托洛茨基主义和斯大林主义其实也都继承了这样一种观点,虽然在明面上他们通常不会直说,但在布党内部,这是党员们普遍接收的理论。

列宁主义认为,“工人治厂”其实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在革命完成,夺权成功之后,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在革命时期,为了号召民众推翻资本主义,就有必要鼓吹这样一种口号。可是,等到革命已经成功了,“工人治厂”就得让到一边。为此,列宁主义给出了一个转弯抹角的官方解释:在资本主义下,为了对抗资本主义国家,工人们有必要采取“工人治厂”的策略。可是,在社会主义下,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的是他们自己的利益,所以工人们就不需要“工人治厂了。其实,列宁主义本质上就是一种“管理者意识形态”,它的结论就是在导向一个“管理者社会”。

当俄国革命刚发生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它是一场社会主义革命。同样地,在俄国革命发生后,很多人都以为俄国要么会回到资本主义,要么会建成真正的社会主义,不论是支持俄国革命的人,还是反对俄国革命的人,都想当然地接受了这样一种观点,但俄国既没有回到资本主义,也没有建成真正的社会主义,他们都错了。

伯恩汉姆认为,俄国革命从一开始就不是一场社会主义革命,而是一场“管理者革命”,这场革命的结果是俄国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管理者社会”。在这样一种社会中,权力和特权掌握在“管理者阶层“的手中,而布尔什维克主义本质上就是为“管理者”作为新统治阶级提供的一种合理化解释,为的是让人们群众能够更心甘情愿地接受“管理者社会”的到来。

在苏俄,未来的掌权者们将会是工厂、矿厂和铁路的运营者,工业、运输业和通讯业的委员代表,集团农庄的头头,宣传部的舆论引导员,等等,总而言之,他们将是新时代的“管理者”。是这些人控制了大众,建立了一套新的等级制度,他们通过自己对国家机器的垄断,而不是通过私有产权实行阶级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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