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几十年的巨大变动带有浓厚的群众运动之色彩。群众性的运动之发展趋向,通常经由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宣传。第二个阶段是组织。第三个阶段是新的权力形态可能出现。在头两个阶段,有两种人物居于主导地位: 一种人物是狂热分子;另一种人物是观念之士。当然,有时一个人既可以是狂热分子又可以是观念之士。我之所以把二者分开,有两种理由。第一,在有些情形之下,有的人是狂热分子而不是观念之士,有的人是观念之士而不是狂热分子。第二,据我的经验所及,如果一个人的某些观念太清楚了,常狂热不起来。在第二个阶段里,即在组织阶段,常有一种潜在的行动人物(potential man of action)。这种人物常常隐身在组织中,职卑位低,不为人所注意。到了第三个阶段,如果有新的权力形态出现,那末这种潜在的行动人物可能脱颖而出,成为实际的行动人物(actual manof action)。所谓实际的行动人物,意指行政官、司法官、计划家,以及做最后决定的人,等等。

在群众性的运动之初期,除了狂热分子以外,是观念之士的黄金时代。所谓“观念之士”即是“搞观念的人”。例如,好谈主义学说的人,爱演说的人,擅长写文章著书立说的人。这一类的人物我们送他们一块招牌,叫做“观念人物”。群众性的运动之初期所需要的是宣传、煽动、激励这一类的汽油。因此,这一期间所需要的是新的观念启发,贬抑既存制度,对人众提供理想社会的蓝图,作海阔天空式的诺言,开列伟大的空头支票,种种等等。这些工作观念人物俱优为之,而实际的行动人物不太高明。所以,在群众性的运动之初期,观念人物得以长才大展,头角峥露。至少在表面上,这类人物此时居于主导地位。因此他们的人生得到最大的满足。

然而,好景不常!等到新的权力形态出现,就是该换主角演员的时候了。到了这一阶段,就是实际的行动人物登台的时候了。可是,从初期阶段到权力形态出现的阶段,中间并没有明显的形迹可分,同时观念人物满脑袋还是幻想。在事实上,从权力的巩固着眼,群众性的运动确有收场的必要。因为,群众性的运动是像洪水一般的盲力。这股盲力既可被“革命”工程师导来冲垮旧的统治建构,也未尝不可导来冲垮新的统治建构。在这一转形的过程中,从事巩固权力的实际行动人物首先要设计“收拾”的就是带头的狂热分子,其次就是鼓动性的观念人物。所以,紧接着旧的统治建构瓦解而新的统治建构成立时,往往发生内部的“权力斗争”或“整肃事件”。实际的行动人物富于对付人的经验,头脑冷静,精于计算,且行动不为自己口里所标尚的主义所拘限。狂热分子则沉醉于狂热之中。观念人物则执著于自己的观念,从观念的展望孔里延伸出对将来世界的美丽图像。这两种人因用心之不同,在“权力斗争”中常非行动人物的敌手。托洛斯基(LeonTrotsky)和史达林的对弈就是很有名的例子。俄国革命成了功,波尔希维克党人的政权已经拿到了手。史达林很现实地主张从事“一国社会主义建设”,而托洛斯基犹不忘理想,不尚权争,高唱“不断革命论”,终于被史达林打垮,流亡海外。接着而来的,是史达林所策划的一连串的整肃。在这一连串的整肃之中,始原的“革命人物”差不多都整完了。群众性的革命运动像一个大食魔(Gargantua)。为了维持它的生存和气力,它要吞食一个社会的一切才智、真诚、希望,以至于生命。这个普遍的律则,在相同的基本条件之下,可以用来说明不同时空里发生的实例。当然,表现的形态和程度的强弱可因时地之不同而不同。

中国近几十年来,实际的行动人物和观念人物之间的悲欢离合有发人深省之处。在中国的历史和社会文化里,依前所述,根本就没有培养西方意义的“为知识而知识”的纯知识分子。小而言之,个人的名位利禄,大而言之,对国家、社会、伦教的责任感,在在都难使中国知识分子与现实政治绝缘。于这一关联上,中国知识分子享有比较特殊的社会地位,也往往遭受比较特殊的挫败。这类陷入的情形,自清末以来似乎更深。因为,如前所说,社会文化的动乱逼着他们纷纷走出书房,为脱节的他们自己寻觅新的安排。在这一情态之中,他们很难完全摆脱前人走过的旧路。在背后的这一因素推动之下,恰好又要拼命去追求如前所说国族诸大问题的解决。

《中国文化的展望》 殷海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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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人物在一个动荡时代常削弱流行的信仰,批评既存制度的权威,为新的信仰之普及而开路。真正的观念人物视追求真理为一重要的事。照他们看来,上述行动人物的真理观简直荒谬到不能忍受。他们常视理想为第一。人身常置于理想之下,一切为理想,一切努力向理想集中。有些观念人物好争辩,乐于看到不同的思想之冲突。正如霍弗尔所说,他们提出一个主张时,用意在炫耀才华,或希图惊世骇俗。“语不惊人死不休。”一般而论,观念人物渴望受到尊重。中国的观念人物,受传统影响,渴望出人头地。当他们得不到这些满足时,不是离异了自己,便是远避了现实。

从上面的陈列看来,真正的观念人物和行动人物有内在心性上的不调和。当势利抬头时,真理一定远避。就一特定的情况而言,真正的观念人物是对付不了行动人物的。由于前面所提到的中国知识分子与传承脱节,与社会及家庭脱节,与经济来源脱节,再加上因与行动人物脱节而与权位脱节,于是变成脱节人。脱节人最易陷于脱序(Anomie)的空虚之中。

脱序是伦范互相冲突造成的一种社会情况。在这种情况里,个人同时要适应两种互不相容的伦范。例如,“为公”是一种伦范,“为家”也是一种伦范。在有的情形之下,这两种伦范要实行起来会互相冲突。这种冲突到了某种程度,会使身当其冲者不知如何是好。这类冲突多了,就发生脱序的结果。在外来文化价值和主位文化价值冲突时,在社会文化激变时,在相当长期的混乱时,最易产生脱序的现象。脱序人在权威面前丧失了自己,又常为极廉价的自我拍卖者。在学校里教的是一套,进入社会行的是另一套,乃脱序之一源。在学校里教的是重理想、进步、正义,要规规矩矩,是就是、非就非。进入社会行的,必得是重现实,要懂得怎样“混”,要圆圆滑滑,势势利利,要明白是就是非,非就是是,要能对许多事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这两个价值系统背道而驰,使刚出学校的青年不易适应,甚至终于锐气消磨。积累所及,会使整个社会缺乏活力。所谓“阳奉阴违”也是脱序的一个报告目录。权威方面所说的话,所作的要求是一套。这一套不能实行,或不合执行者的利益;但是,又不能正面公开批评或反对。因为,根据过去的实际经验,批评或反对都有灾殃。这两个价值系统冲突。于是,分别办理:“表面敷衍”的是一套;骨子里实行的是另一套。

在一个权威主义的气氛浓厚而许多倡导又极不切合实际的社会文化里,一定会出现这类脱序现象。而且,由权威所发动的极不切合实际的倡导愈多,则脱序的现象也愈多。于是,许许多多本应可以用来做有益贡献的时间和精力悉浪费在应付权威倡导之中。这也就是说,于这样的社会文化里,在一方面权威的倡导势在必行,可是在另一方面代办又不能不巧为应付。这样一来,社会文化中许许多多分子的许许多多努力都在这两个不相容的价值系统的冲突里抵消了。社会文化中重要的价值系统因互相冲突而彼此抵消,结果之一就是脱序。

《中国文化的展望》 殷海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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