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极权主义的恶是根本恶 

道德判断离不开规范,规范提供道德判断的标准。其中就包括对恶的界定。康德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一书中详细论述了人性的善恶以及人性恶的性质与起源,并提出了“根本恶”的概念。所谓“根本恶”,即:人在生活中采纳了一种恶的行为规范,并把它奉为合乎道德的而加以遵守。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人越是严格遵守这一“道德”规范就越恶。

康德分析到,人可能陷入三种类型的恶:

第一种类型是人有自己的道德准则,也知道什么是善的,但是在行动时却违反自己所认可的道德准则。对于这种恶,他们只需有意识地约束自己的行动,强调已采纳的道德法则,使自己的行为与所采纳的道德法则相一致,就可实现对恶的纠正。

第二种类型是,一个人的行为符合道德法则,但他选择这样的行为却出于该道德法则之外的某种动机。例如,某人做了一件善的事情,但是他不是因为要行善才这样做,而是出于其他的目的(比如觉得有利可图),只是他的最终结果恰巧符合道德准则。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他的行为并不违背道德法则,但却是恶的。因为不是出于遵守道德法则的动机,就难以保证下次做事时也符合善。康德认为,对于这种恶,需要反省行为者的动机,并确保所有动机皆来自他们的道德法则,而非来自任何其它东西。

在康德看来,人不难摆脱以上两种类型的恶。

然而,还有第三种恶,即根本恶。它把一种恶的准则当作“道德”法则,从它出发规范自己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人越是努力坚持遵循这个“道德”法则,他的所作所为就越恶,这恶来自他所采纳的“道德”规范。在这样的情况下,善恶准则、伦理秩序完全颠倒,把善的当作恶的,同时把恶的当作善的,在善的名义下作恶。这便是根本恶。

我们可以发现,极权主义的恶就是属于这种“根本恶”。极权主义意识形态根本颠覆了人类的基本道德规范,蔑视成文法,却又自诩遵循“自然法则”或“历史法则”,并以此取代原先的道德规范。比如,纳粹在屠杀犹太人的时候以为自己是在“纯洁人口”。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人越是遵循流行的规范,其行为就越恶。

怎么办?看来在极权政治和社会环境中不作恶只有坚持自己的独立思考并抵制意识形态所主宰下流行的道德规范与意识形态主导下流行的行为方式,才能守住底线(因为太艰难)之人性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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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极权主义的恶是根本恶 

@bgme 这一切的前提是普世而客观的道德标准是存在的,不以人的身份、地位,或是主观感受而改变。而西方的知识界在二战后的倾向是主张文化多元主义和价值相对主义,即认为所有的文化都是平等的,不同的价值体系之间不存在熟优熟烈的客观标准,比方说,如果将人权的标准应用于伊斯兰教或者前殖民地国家,这就体现了“文化霸权”,按这种逻辑,极权主义就一点也不邪恶,因为道德是相对的,因阶级,身份,文化而易,评价极权主义是否邪恶的客观善恶标准是不存在的,例如福柯就曾说公正这一概念就是阶级社会发明的,无阶级社会中很可能不需要公正。既然道德标准并不是客观的,那么它是如何产生的呢?按照这些知识分子的说法,它们是“建构”的。谁建构了它们?答案多种多样,有殖民主义,资本主义,殖民主义,异性恋霸权,等等,但说到底都是“权力”。既然道德是权力的建构,而西方人的主流道德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殖民者的、白人男性的压迫权力,那么西方人的道德,例如民主、自由、人权根本谈不上什么优越,相反,它们根本比不上体现了无产阶级的,被殖民的,非西方的权力的社会主义新道德。如果顺着这些西方知识分子的这套逻辑一直推导下去的话得到的就是这样一种结论:极权主义不邪恶,反而很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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