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很多事情不知道,比如这个 丁戊奇荒
丁戊奇荒(英语:Ding-wu Disaster[1]),清朝光绪元年至四年(1875-1878年)间特大旱灾饥荒,主要在河南、山西、陕西、直隶、山东,尤以山西最严重,太原府100万人死95万。[2]总死亡数计950万-2000万不等,也就是清朝人口的约2-4%。2000余万灾民逃荒或贩卖到外地。[2]但这场大旱荒过后并未发生大规模暴动
相关评述
袁子鹏、严保之等清廷官员更称“此千古奇灾,是铁石心肠亦当泪下”[10]。
光绪《山西通志》,卷八十二,《荒政记》,“此诚我朝二百三十余年来未见之惨凄,未闻之悲痛也”。[11]
袁保恒奏议中称,河南“成灾七十二处(县)之多,通省核计,已十分之七。受灾之重,为二百数十年来所未有”。灾民“不得不逃亡四出,扶老携幼,号泣中途,带病忍饥,踉跄载道”。[12]
时任山西巡抚曾国荃称丁戊奇荒为“二百余年未有之灾”[13]。“赤地千有余里,饥民至五六百万之众,大祲奇灾,古所未见”[14]。
1882年7月,时任山西巡抚张之洞上书光绪皇帝《禁种罂粟片》,他认为丁戊奇荒实因为华北多地广种罂粟所致,[15]他在分析重灾区山西的情况时说,“晋民好种罂粟,最盛者二十余厅州县,其余多少不等,几于无县无之,旷土伤农,以致亩无栖粮,家无储粟,丁戊奇荒,其祸实中于此”[16]。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81%E6%88%8A%E5%A5%87%E8%8D%92
https://k.sina.cn/article_5291886626_13b6bc82200100q89f.html?from=history
从1877年到1878年,中国发生了两百年来都未有的大灾荒,1000万人被活活饿死,2000万灾民逃荒。由于这两年的阴历干支纪年属丁丑、戊寅,所以人们把这场大饥荒称之为“丁戊奇荒”。又因为河南、山西两地的灾情最为严重,故又称“晋豫奇荒”、“晋豫大饥”,对晚清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那么,这场饥荒到底有多恐怖?
1875年北方大部分地区出现了干旱的情况。次年,旱情加重,受影响的地区进一步增多。直隶、山东、河南为主要灾区,南达苏皖,西至陕甘,北至辽宁。旱灾引发了蝗灾,粮食再次骤减,有的地方甚至颗粒无收。夏秋之间,又出现了洪灾。粮食减产,百姓没有吃的,只能靠朝廷的赈灾粥厂存活。可那时候的国库,早已经空虚,根本拿不出多少钱来。
两年大旱后,华北大部分地区的灾情在1877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状态。特别是山西省,赤地千里,出现了五六百万灾民。随着灾情的加剧,老百姓只能吃观音白泥,把小石子磨成粉充饥。不久,能吃的都被消耗殆尽后,便出现了“人吃人”的情况。
1877年的冬天,山西到处都有人吃人的现象。吃人肉,卖人肉,比比皆是。有的人吃的是死人肉,有的人直接将老人或者孩子杀死,然后吃掉的。为了活下去,老百姓开始卖孩子,而年轻女子成了被贩卖的最多的群体。人们认为女孩子就是一个“赔钱货”,跟着家里还得供她吃穿,不如把她卖了换钱,还能救一家人的命。当时,年轻女子非常廉价,其价值不足千文。无情的旱灾,把灾区变成了人间地狱。
河南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曾经富饶的中州平原,也是一片荒芜。成群结队的灾民随处可见,形成了四处逃荒的人流。全省报灾者八十七个州县,饥民五六百万。甘肃东部、四川北部,也遇到了大旱。长期的饥饿,让一些灾民既没有可以吃的肉,也没有割人肉的力气。尚有一丝气息的他们倒地后,就成了饿犬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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