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幸去教堂參加了聖誕聚會,一羣熱衷於讚美和習慣於祝福別人的人聚在一起,氛圍真的挺好。
人需要被愛,被關心,被鼓勵,哪怕只是形式上。這不關乎地位,權勢,財富多寡。至少在那裏,人和人是平等的。
那些人可能不知道什麼基督教的各個宗派,甚至可能不知道他們教會的名字和所屬宗派,但不妨礙他們願意去,可能是在那裏他們能獲取到日常生活中獲取不到的東西。
上帝到底存在不存在?世界是不是神創造的?這些在宗教裏可能是最根本的問題,但其實並不是那麼重要。就像平面幾何裏面的輔助線,畫上一條線之後方便瞭解幾何圖形的關係,題目變得很簡單,那你覺得這條輔助線是否客觀存在是最重要的麼?
有了上帝這個名詞,人們就變得友善,講規矩,遵守一些美德,不那麼懼怕死亡,給別人付出你的善良,那上帝確實存在於他們中間。
@nil Matthew 18:20嘛
@Anacharsis 这句么?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所以天主教說必須到教堂去,只有主教可以贖罪,看來是不大對的,哈哈
@Anacharsis 我注意到大部分信徒並不是因相信聖經中的故事或神蹟才信仰的,而是在那裏感受到被關心被尊重,被傾聽的溫暖,感受到自己的價值。就像有人描述戀愛的美好時說,戀愛讓我更好認識我自己。
就連牧師都曾經說過,他的信仰是因爲獨自在海外留學沒有朋友沒有交流感覺到強烈的孤獨,就走進了附近的教堂,被牧師很開心的接納,雖然語言不通互相聽不懂但感受到的氣氛讓他決定信仰。
這讓我有點意外,還以爲牧師必須都要相信聖經中的所有故事,其實不是那樣的。
@nil 我虽然同意以身作则是比谈论神学问题有效得多的传教方式,但对这种feel-good story是并不大认可的,因为毕竟信仰有独立于个人感受的核心实质,无论是新教更看重的文本,还是天主教更看重的礼法传统,而不仅仅是类似therapy之类的东西。但当初信仰之跃的背后,是出于什么原因和动机,倒也并不大所谓。一点皮毛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