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l >鼓勵人們走上街遊行來表達意願
什么意愿?不认同选举结果的意愿?谁的意愿?床铺的还是这些床铺支持者的?
>但那是“煽動暴力”麼?
是的。静待床铺被弹劾。
>那香港百萬人遊行,也有少數場合和警察衝突,有衝突就表示那場遊行就是“暴動”,參與遊行的人是“暴徒”?
这个转进是怎么来的呢?我没有这么说。其实之前有写过一些关于香港游行的post,我用的词是Hong Kong protests/movement.
>如果號召民衆站出來維護憲法就是“助長暴力”,那港警抓捕參與遊行者和組織者也是正當的,媒體和學校,社會應該堵住他們的嘴巴避免他們繼續“助長暴力”,請美國民主黨站出來大聲說出來“我不同意你的觀點,所以就誓死封住你的嘴巴,剝奪你說話的權利”
首先,你的类比有一些问题。香港人之所以上街搞运动是因为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反对的对象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国政府,形式为匿名、无领导者、去中心化,参与人中有许多年轻学生。
美国人一月六日去美国国会大厦的诉求是什么呢?是不是因为床铺试图推翻选举结果?反对的对象是床铺失败的选举结果?是赢得选举的民主党?还是投票的美国人民?参与人为床铺的支持者。从形式到诉求,我不认为这两件事有相似的地方。
还有我不是美国民主党的成员,甚至不是美国民主党的支持者。推特和脸书封删床铺也不见得是因为他们都是民主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