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師說兩個人做愛得首先徵得兩個人明確同意,否則就是性侵。這個觀點聽起來很好,但如何實施呢?兩個人談戀愛,今天如膠似漆,明天鬧分手互相說對方強奸他,還不能調查取證,取證就是對另一方的袒護。。哈哈,比義和拳還霸道
難道每次談戀愛拉拉小手還得錄音錄像保留證據?
“你同意我拉你手麼?”
“同意”
“這是同意協議書,你在這裡簽個字”
我肯定不願自己的孩子生活在談性色變,對性如此恐懼的社會
當性成為一種武器的時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也只有白左會覺得無所謂。美國這些年被誣告的政治家不知有多少。對手想毀掉一個對手,只要找出幾個女性願意站出來指認對方曾經性侵或者侮辱女性,過了幾十年的事情誰都說不清也不會有證據。那法律上沒有問題但這家伙的政治生涯就毀了。
這一手現在的政治圈子玩的爐火純青,約翰肯尼迪家族用這一手毀了幾個政治對手?
性侵犯罪中的同意問題
https://youtu.be/bXo4AfHlg4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