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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刑法学讲义》后记写得真好。

三件不要做的事。
1.控制自己内心的张三,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你无法避免心动,但千万不要行动。
2.不要有知识的优越感,追逐知识只是让我们承认自己的无知。
3.学习法律不是钻法律的漏洞,而是真正认定法治的信念。

三件坚持做的事。
1.坚持阅读经典,与人类伟大的灵魂对话,走出我们固有的平庸与傲慢。
2.思想与行动并存,我思并不代表我在,我动方能印证我存,在每个个案中坚守法治的精神。
3.从爱抽象的理念转向对具体的人的爱,我们无法做伟大的人,但我们可以心怀伟大的爱,做细微的事情。

轉發並複製過來,每一條仔細想來都是很值得作為座右銘,自律

@nil
我对罗翔的钦佩一部分是出于把我本命小说Jekyll & Hyde 的理念明示写进刑法通识读物里的人,上一个看到这么干的还是一篇MIT 的法学论文。

@fujimaruritsuka 我覺得這三要三不要是理解了人性和制度的關係,制度無法完全避免人性的惡,但是也不能因少數的惡性事件來否定人性的善,個體和整體的合適的關係,一直都是人類追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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