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施行。
從邏輯上講,制定法律如同兒戲: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推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通篇在講個人信息,卻無一處對個人信息進行定義,
個人信息看似具體實則寬泛;
二、提到“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這就涉及到哪些屬於必要信息,哪些屬於非必要信息,然而也沒界定;
三、提到違反本法處理個人信息的處理辦法,這就涉及哪些行爲屬於合理處理信息,哪些行爲屬於過度處理信息,依然沒有界定。
即將施行的法律邏輯上滿是漏洞,又怎麼期待它能發揮保護作用。極有可能淪爲選擇性執法工具,11月施行初期抓幾個典型處罰一下,在新聞聯播上宣傳一番。
http://news.cyol.com/gb/articles/2021-08/20/content_0Pw4vSvQ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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