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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完鞋子的啰嗦,极度无聊 

我唯一一双马丁牌的鞋子型号是 Flora Chelsea Boots,多年前刚谈恋爱的时候李大猫送的,深樱桃红色的漆皮擦色切尔西靴,我觉得非常漂亮,比他们常规的切尔西靴纤细,底也不会过厚(我穿厚底鞋走路十步以内必物理扑街。我很珍惜它,这几年不管搬到哪里都带着,哪怕穿不多也要定期拿出来穿一下。
…其实说是珍惜也从没保养过,漆皮的擦一擦就比较干净,所以从没上过油,甚至还穿它踩过水…现在靴子上有很重的折痕,因为皮质的特性,折痕处的颜色非常明显地变浅了变成几道水红色,我也觉得很好看。底子确实是非常耐磨,我穿鞋特别费,年纪大了还好一点,上中学的时候每双退役的运动鞋鞋底都是战损级;这双穿了多年只有后跟边边磨掉了几毫米。
鞋子状况良好的背后也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穿这双鞋走路,它不舒服…刚下地会感到结实的底有适度弹性,有来有回很开心,久了就只觉脚下又滑又硬,有坚硬的低跟但没有足弓,穿它走几千步就脚底剧痛。但因为鞋子本身好看结实,又十分想再继续穿下去。
前几天在豆瓣上看到一个说法叫”服美役“,我个人不觉得美是最重要的东西,衣饰方面没有很强的物欲,但也不能同意这个说法里隐藏着的对爱美女人的厌弃感。不过我的生活里最接近这个说法物理意义的就是这双鞋了,穿上几个礼拜丑跑鞋,挑天气好的日子换它出门,回家再偷偷泡脚按摩脚踝足弓复健,我咋又双叒叕像欧亨利式爱体面所以私下偷偷得吃点苦的纽约穷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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