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豆瓣小组:
“【怎么投诉👮的不正当流程】
我妈一直都在超市里工作,有一天被调去门口测量体温,有一个客人没有扫码测温,从她身后溜进去了,被巡逻警察看到,然后我妈被带到派出所做了指纹与身高,罚款200元。
她为此丢了工作,当时的警察哄骗她说这件事的性质和开车违章一样,于是她就放下心来,乖乖交了罚款,现在她找到了新工作,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才知道自己个人信息已被记录在档。
违法犯罪记录是:“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决定。”
我妈这下才反应过来,知道被👮骗了,去派出所门都不给进,一直到前几天去法制科投诉后,派出所所长才找到我妈,跟她谈话,但是就是不肯消除那个档案记录😅
另外,4月份交的罚款是在派出所扫的个人手机里的个人二维码,至今无发票无回执。”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74534703/
@arona1987by 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有一点你可以参考。
你们所在地区极大概率没有“紧急状态”,因为宣布紧急状态是由全国人大与国务院来宣布的。
没有“紧急状态”,自然不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一)的相关条款,所以这个处罚是错的。
至于什么途径,希望有专业人士指导。
@arona1987by 这个妹子的链接是 https://www.douban.com/people/187382085/ 好像帖子炸之前已经有一些比较懂法的友邻在给她支招了
@schreiben 嗯希望她能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