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rela@mastodon.social @ramessu 我覺得,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性侵,有傷害。這種現象差不多跟人類歷史一樣久遠不可避免,而且法律早已完善(若是法治社會的話)。我們之所以這麼看重性犯罪是它帶來的屈辱和心理創傷。
這種傷害可能和熱戀被拋棄的一方的創傷類似,只是後者是合法傷害,前者是非法。
既然是不可避免的概率現象,那儘量避免落入被傷害的局面,或讓內心強大以儘量把傷害減到最小。那些被傷害的人應該得到幫助而不是歧視
於事無補的報復實非上策,因它改變不了什麼
@ramessu @tarela@mastodon.social 這裏涉及到兩個問題,一是不公平,一是性犯罪。個人認爲,在法律不障的強權社會,個人暴力就是尋回公平的正當手段。
第二個,怎樣才是公平。說性侵就可以奪其性命,可能是認爲貞操比性命重要。性犯罪並不比其他犯罪更恥辱或不能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