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則賦予大法官審查「裁判違憲」的權力,也就是未來的憲法審查範圍,從除了現行的糾正違憲法律,還擴編到個案救濟。
什麼是裁判違憲?許宗力解釋,即法律本身合憲,但法院解釋適用法律違憲,例如:解釋法律違憲(刑法解釋逾越文義範圍、誤以為民法概括條款與憲法無涉、未作合乎憲法意旨的法律解釋)或事實涵攝違憲(指未作合乎憲法意旨的事實涵攝,例如:判斷某言論是否構成侮辱,未就言論自由與名譽權進行權衡)。
許宗力強調,憲法法庭是法律審,不是事實審,「事實認定是否錯誤?」(例如:殺人的證據是否充分),基本上不在裁判憲法審查的範圍,但在例外情形時,特別像是涉及政治性、猥褻性等言論自由的案件,事實的認定與涵攝,時常相互影響。"
新的釋憲案結果出爐:
"去年10月24日憲法法庭舉行說明會,採網路直播方式進行,15位大法官中,因林俊益等3位大法官聲請迴避,由12名大法官參與審理。專家、學者對「連身條款」各有合憲、違憲等不同主張,黃春棋由律師代表出席指出,連身條款就具體個案由特定法官承辦,而非一般性、隨機分案,違反法定法官原則及公平審判原則,司法院、最高法院出席代表均主張沒違憲。"
為了領補助經費吧!
應該同時審理取消原民補助與加權
這個才是真正的歧視政策
只要努力沒有不如人的原住民
只要不努力補助再多一樣坐吃山空
好期待新制後的首件釋憲文內容~
"憲法法庭今召開言詞辯論庭,吳陳春桃委任律師主張有原住民血統就應該給予原住民身分,替女兒聲請釋憲的吳若韶父親、律師馬吳欣陽、母親鄭川如副教授均出庭表示,該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已使「漢父原母」的9萬多名原住民小孩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此規定歧視女性也違反平等權,原住民委員會主張,原住民身分認定制度兼採血統和認同主義,且漢父原母家庭已有三分之二改用母姓或傳統名字,應合憲。憲法法庭將擇期公布宣判日。
由於這是本月4日實施憲法訴訟法新制,大法官會議審理釋憲案改為憲法法庭審理後的首次開庭,備受法界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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