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喔!所以免術換證案將會是開庭方式的釋憲囉?
"第813號解釋指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9條與100條規定,歷史建築所定著之土地,減徵五成地價稅並免徵遺產稅,只是量能課稅原則或稅捐優惠的性質,但對地主而言不是「補償」。
大法官說明,地主如果因為地上物被登錄為歷史建築,導致財產權損失,出現「特別犧牲」狀況,國家應給予補償。
大法官表示,文資法沒有補償「特別犧牲」地主的規定,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意旨,故宣告違憲,相關機關應自解釋公布起兩年內,依照813號解釋意旨修正文資法,給予地主金錢或其他相當之補償。
大法官從1949年開啟釋憲至今,已做成813件解釋,大法官書記處表示,從明年起,將以開庭形式取代大法官會議,因此本號解釋是末代解釋,也是釋憲史上一個階段的結束。"
好期待新制後的首件釋憲文內容~
"憲法法庭今召開言詞辯論庭,吳陳春桃委任律師主張有原住民血統就應該給予原住民身分,替女兒聲請釋憲的吳若韶父親、律師馬吳欣陽、母親鄭川如副教授均出庭表示,該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已使「漢父原母」的9萬多名原住民小孩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此規定歧視女性也違反平等權,原住民委員會主張,原住民身分認定制度兼採血統和認同主義,且漢父原母家庭已有三分之二改用母姓或傳統名字,應合憲。憲法法庭將擇期公布宣判日。
由於這是本月4日實施憲法訴訟法新制,大法官會議審理釋憲案改為憲法法庭審理後的首次開庭,備受法界矚目。"
@Perfume
為了領補助經費吧!
應該同時審理取消原民補助與加權
這個才是真正的歧視政策
只要努力沒有不如人的原住民
只要不努力補助再多一樣坐吃山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