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ylindbergh 流浪猫问题正是人造问题,作为责任在人类
@sabishizhiren 呃我的意思是人有责任处理流浪猫狗行为,最好当然是全部圈养起来,但如果做不到,那么即使是亡羊补牢的扑杀也好过什么都不做让野生动物承担恶果
@acme @sabishizhiren 扑杀的效果差,一来容易使流浪动物应激伤人传染疾病。二来流浪动物有领地,这里的流浪猫被扑杀,其他地方的猫立刻过来占领死亡猫的领地,又生一大堆猫……变成 “猴子掰苞谷” 的局面,纯属 “运动式执法”,一阵风刮过了,又变回原来的状态。
有效的做法是科学地诱捕绝育,再放归,假如该猫能活三年,它至少能守住这个领地三年,不会让猫口增加,给人类争取时间诱捕别的领地的猫做绝育、放归。此法在懒人看来似乎速度慢、手续麻烦,但长远来看,形成制度,成本收益最佳。
@Tuilindo 我寻思科学的制度不是应捕尽捕交付领养机构安排领养,无人领养的由机构兜底安置吗。
@acme 国际标准的流浪狗安置,是你说的这种制度。但很难用在流浪猫身上,猫不是群居动物,一旦野化就不想回归人类社会当伴侣动物了。
@Tuilindo 所以为了否定安乐死的操作价值,要连带否认那些救助送养的爱心团体和个人做的事情的价值吗?
@acme 你想说什么?扑杀好,扑杀妙,谁说扑杀效果不如绝育放归就是否定救助领养爱心团体???
@acme @lilylindbergh
是的。这也是我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扑杀的原因:流浪动物问题,本来就是混蛋人类造的孽,随意丢弃宠物,不及时给宠物绝育。人类造孽,却要流浪动物用生命买单,人这种生物怎么能这么混蛋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