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數前十天才來分析兩者差異造成的漏洞, 這反應也是夠慢的了....
"管碧玲表示,公投和選舉兩者確實是制度不相容的重點,而且當候選人同時是公投領銜人的時候,兩種身分二合一,競選團隊在投票當日,佈局在投開票處30公尺以外廣發宣傳品,領銜人的名字跟著滿天飛,一不小心,和敵對陣營的支持者之間,是很容易產生衝突;而且檢調在執法上,也確實有取締上的困難。"
國安這反應速度根本恐龍了吧。
"國安局副局長陳進廣在報告中指出,國安局針對年底「四大公投」及明年「九合一」選舉,已成立專案任務,部署防制中共及境外勢力干擾我選情作為,維護我國民主機制執行順遂。
陳進廣表示,中共近年除運用陸媒、陸自媒體等渠道,持續散步對台爭議訊息,並結合創建假帳號、機器人帳號之網路作戰手法,對台遂行認知作戰,企圖打擊政府威信及影響國人認知。"
補公投法在現行機制下的原則矛盾:
“在多數民主國家,公投並不是一項普遍的制度,諸如美國、德國、荷蘭等國家並沒有任何全國性公投的設計,而內閣制的老牌國家英國雖然允許公投,但是在國會主權下,公投必須由國會策動,且完全只具諮詢性質。即使允許有拘束力全國性公投的國家,多有項目的限制,諸如,日本僅允許在憲法與相關法律規定的四項強制性公投程序,法國、義大利多限於憲法或法律的創制複決,類似像台灣這種包山包海,且允許公民以極低的門檻即可發動全國性公投,在全世界幾乎絕無僅有。
這些民主國家不時興公投,當然不是因為這些國家「不民主」,而是過去百年的民主實踐早已提醒了公投的「虛妄性」。民主本來就有定期改選與權力分立的機制可供制衡,不喜歡這個政治人物或政黨,或討厭這個政策,下次選舉不要投給它就好,如何能動輒用公民投票來改變或中止這個政策?這一定會紊亂民主政治運作最根基的責任政治問題。
最明顯的案例是這次四大公投裡的「核四商轉」公投。民進黨的黨綱就寫著「反核」,然後選民用817萬票支持這個政府上台;如今,卻可以用四分之一的公民數門檻495萬票要求一個反核的政黨執行核四商轉的政策,如果到時候蓋不下去或核安出現問題,要由誰負責?”
@Perfume 實在懷疑中共資訊戰戰隊是不是有意安排王李(前)夫婦在這個時間節點上鬧的,兩年前的離婚案還能拖到現在曝光而且兩人都是美國人的情況。兩人不倫鬧翻天就夠鬼扯了,這次的公投案也是有夠扯的(單說核四相關議題,這次已經是第二次公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