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議題的法國聲音:
"兩年前,一艘中國船為了阻止一艘美國軍艦在南中國海航行曾經近距離靠近美國船隻,離船尾的距離僅為五十米,這是違背海上航行的國際規定的。我並不相信美國或者日本船隻會作出同樣的行為來干涉中國艦隊的操練,儘管三國之間在南海問題上存在諸多分歧,但是,中國人完全有權利在南海進行操練,無論南中國海是否屬於中國,同樣,其他國家的船隻也同樣有權利在南海航行,因為這裡並不是中國的內海。"
"當然,我們去南中國海,北京會不滿意,但是,法國此舉的目的就是要捍衛聯合國的公海自由海洋的公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由一百多個國家簽署的公約,這一公約不能夠因為某一個國家的利益而被棄之不顧。這是法國軍隊巡航的唯一原因,在瑪麗安娜巡航任務結束之後,現在又有 代號為聖女貞德的演習,法國海軍將與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國的海軍在南海舉行聯合軍演,也是出於同樣的目的,在演習結束之後,法國軍艦將返回土倫港,這也是一次捍衛自由航行的演習,在一個可以自由航行的海域,南中國海並不是中國的內湖,也不可能成為中國的一條內湖。"
南海仲裁案的連結:
難怪連印尼都狂買武器:
"Farhan said that China, in a separate letter, also protested against the predominantly land-based Garuda Shield military exercises in August, which took place during the standoff.
The exercises, involving 4,500 troops from the United States and Indonesia, have been a regular event since 2009. This was China's first protest against them, according to Farhan."
https://news.yahoo.com/exclusive-china-protested-indonesian-drilling-060616113.html
印尼與中國在南海的緊張點:
"據一家參與評估鑽探的俄羅斯能源商透漏,印尼政府於 2007 年跟一家英國私人公司簽訂了勘探合約,納土納海域的石油儲量估計為 1 億桶。法漢表示,中國過去並沒有就印尼探勘能源一事提出正式文件,而此次則是選擇在 9 月中國逗留印尼納土納群島外專屬經濟區引爭議之時發出外交照會,法漢說:「這些信件沒有(明言)任何威脅,但在我個人看來,我們必須將他們的態度視為是威脅,因為中國首次就南中國海或北納土納群島的領土主張發出外交公報。」"
https://pourquoi.tw/2021/12/07/intlnews-seasia-211130-211206-1/
中企所到之處盡皆疑問:
"多年來,引進中國工人引發了國內對就業市場衝擊的激烈批評,特別是因為其中許多人是非法進入印尼的。眾所周知,印尼人對中國工人的負面情緒仍然很高,甚至會影響新首都計劃成為國內政治爭議的主題。"
https://pourquoi.tw/2022/02/15/intlnews-seasia-220208-220214-3/
傻眼: 遷都這變數居然沒被雙方考量進去嗎...
"《日經亞洲》報導,印中高鐵公司(KCIC)是中國和印尼企業組成的財團,目前正在建設連接首都雅加達和西瓜哇萬隆市全長142公里的高鐵路線。總裁Dwiyana Slamet Riyadi 說,考慮到 COVID-19 的情況以及首都搬遷,近期對高鐵的可行性研究重新評估。
Dwiyana 認為,目前最大的問題是成本超支,印尼最初預計建設成本為 55 億美元,但去年增加到 60.7 億美元,最近評估顯示,總建設成本不低於 79.7 億美元。
除了成本暴增外,載客量也下修,之前假設每日客運量為 6.1萬人次,現在假設每天僅有 3.1萬名乘客使用這條高鐵路線。因成本上升及載客量下調,預計成本回收恐須等40年,屆時才能損益兩平,比之前的26年還多出14年。"
看來布林肯親訪印尼還是有些效果的,雖然也可能是印尼藉此向俄羅斯殺價的暖身動作啦...
"美國國會出資的東南亞新聞網BenarNews昨天報導,印尼2018年與俄羅斯簽訂購買11架蘇愷35(Su-35)戰機的以物易物協議,價值11.4億美元(約新台幣316.7億元),印尼將以等值的棕櫚原油、橡膠和咖啡等交換。
綜合印尼媒體報導,法賈爾指出,印尼不再有意購買蘇愷35戰機,因為購買程序曠日耗時,擔心遭美國制裁,也考慮到空軍的預算。
美國在2017年制定「以制裁反制美國敵人法案」(Countering America's Adversaries Through Sanctions Act,CAATSA)。根據該法,與北韓、伊朗或俄羅斯進行重大軍事裝備交易的國家可能會受到美國制裁。"
三個月後印尼順利補入美法新戰機:
"美國防合作安全局當地時間週四發布聲明,國務院同意出售印尼政府36架F-15ID戰鬥機,87台F110-GE-129或F100-PW-229引擎,45組AN/APG-82(V)1型電子掃描陣列雷達(AESA)雷達系統,45組AN/ALQ-250鷹式主被動警告暨生存性系統(EPAWSS)等軍事設備,以及提供相關後勤支援,總金額約139億美元(約新臺幣3905億)。
美政府表示,藉由軍售提升區域內重要夥伴維安能力,可維持印太地區的政治局勢穩定和經濟繁榮,符合美國的外交政策目標和國家安全利益,「協助印尼發展並維持強大有效的自我防衛能力,對美國的國家利益來說至關重要。"
“他在該檔案館裡發現這一封1899年的信件譯本,當時因為發生了「貝羅納銅案」(Bellona copper case),德國船隻「貝羅納號」在西沙群島附近失事,而船上載運的銅貨被中國漁民偷走。英國代德國出面向清廷要求賠償,而清帝國的總理衙門(相當於外交部)表示,那些島嶼是在「公海」,不是中國領土,因此不干中國的事,拒絕賠償。
不止這封信,海頓表示還發現當時的兩廣總督1898年4月14日寫給英國駐廣州領事布雷南(Byron Brenan)另一封信的抄錄,信中也談到保銅案件。當時總督譚鍾麟(任內鎮壓孫中山的第一次廣州起義)寫道,中國當局不可能保護沉船,因為它們在「深藍色的大海」(the deep blue sea)中,因此清廷不能承認賠償的要求。
另外,1930年法國印度支那總督在給法國殖民地部長的一封信中,也提到了貝羅納銅案,信中引用中國廣州總督的話表示,西沙群島是「被遺棄的島嶼」(abandoned islands),不再屬於中國而應該是越南,並且沒有專門的機構負責監管他們(no special authority was responsible for policing them)。”
仲裁的影響:
"2016年,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仲裁庭同意菲律賓的申訴,裁定中方說法缺乏法理依據;北京方面則提出新的理由,包括自稱中國在這片水域擁有「歷史權利」。
美國國務院報告提到,這類以歷史為依據的主張並無「法理根據」,中國也未提供具體細節。
報告還質疑中方所提地理方面的理由,稱北京政府在南海強調的超過100處地點都會在漲潮時被海水淹沒,因此「逾越了任何國家領海的合法界線」。
北京提出這些地理位置,聲稱擁有4處「島嶼群」,而美國國務院研究報告認為這些地點不符合聯合國公約的基線標準。"
對做出南海仲裁的常設仲裁法院之介紹:
"The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is one of the oldest in the world but it is not part of the United Nations system of courts and tribunals. The PCA is a misnomer because it is not a court with a permanent panel of judges. It is in fact a facility that contains a chamber suitable for arbitral hearings. It also has a law library, legal archive, and administrative and support staff."
https://thediplomat.com/2021/07/who-decided-the-philippines-versus-china-case/